或許你早就知道,當打者擊出的球找上跑壘員時,被擊中的跑壘員將被判定出局,那麼要是球打到的是站在界內區的二壘審,又該怎麼判才正確呢?繼廣島隊令人印象深刻的再見內野高飛球後,昨天的橫濱棒球場也發生了難得一見的珍Play,再度讓球迷從棒球規則中學了一課。
[場景]2日橫濱DeNA對軟體銀行鷹的系列賽首戰,七局上半當時比分為2-3、軟銀鷹落後一分,此時場面為兩出局滿壘的大好得分機會,輪到第三棒的柳田站上打席區。結果柳田把球掃成強勁平飛球,意外擊中站在二壘壘包右前方的二壘審,因此改變了球的行進方向滾到中外野前,在三壘跑者高田回到本壘之後,二壘跑者中村也趁機衝回本壘取得超前的第4分。但是,這個關鍵的超前分卻被主審判定得分不算,還要求中村必須要重回三壘壘包...!?(影片來源:Youtube)
[判決]主審判定柳田的擊球碰觸到二壘審的當下,已處於比賽停止球的狀態,因此打者柳田得以推進一個壘包,並給予內野安打的紀錄。壘上跑者由於處於強迫進壘的狀態,所以壘上跑者向前推進一個壘包,二壘跑者中村回到三壘、得分不算。
[規則解釋]上述場景下,主審此時引用了棒球規則5.09(f)做出說明。
內野手(包含投手)皆未接觸到球的狀況下,擊出去的球於界內區被壘審或跑壘員碰觸時,或者是通過內野手之前(不含投手)碰觸到壘審,此種情況視為比賽停止球。此刻,由於擊球員已經擊球完畢,所以視同跑壘員得以推進一個壘包,而產生被擠進次壘義務之跑壘員將給予進壘。一般來說,需要站在界內區的二壘審,會比較容易發生被球擊中的情形。
主審做出的這項判決完全正確,而當時工藤公康監督拿著規則書上來抗議,是因為原本他認為擊中壘審的球,應該視為比賽進行中,所以想爭取二壘跑者的超前分照算。順帶一提,工藤監督是回想起1982年西武和中日的日本一系列賽,在第五戰曾發生過『審判石ころ事件』,發生的經過請看下面影片。這個情況下,由於球是於通過內野手後才擊中壘審,此時不管球最後是落在界內或界外,又或是壘審站於界內區或界外區碰觸到球,都會是被視為比賽進行中。(影片來源:Youtube)